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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黄震:数字货币交易市场急需监管介入

下载imtoken 2023-09-04 0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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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震,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本文于8月8日发表于微信公众号“黄真互联网金融”。

在当前全球金融科技创新加速的背景下,特别是在中国“互联网+”浪潮的推动下,基于区块链创建的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催生了“数字货币”和“数字货币”。货币”。 一个打着“数字资产”旗号的另类理财市场。

随着2016年数字货币被央行列为研究课题,国际国内汇率问题备受关注,比特币也被炒作炒作,国内一些虚拟货币也开始走红。 目前大热的“数字货币”,大多只是在比特币参数的基础上进行一些修改而生成的“山寨币”。 它们不是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更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主权货币。 目前,我国有数百种所谓的“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 部分“数字货币”或“数字资产”上市后交易价格出现波动,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参与交易。

据笔者调查,目前市面上所谓的“数字货币”、“数字资产”,大多是挪用资金的工具,风险隐患正在累积。 自从美国总统特朗普的选举增加了全球金融市场的不确定性以来,某些地区的战争和动荡加剧了人们的危机意识,而所谓的“数字货币”(例如比特币)有能力逃避国家外汇管理对于财产转让而言,它被视为“避风港资产”,备受追捧。 近期,比特币和一些所谓数字货币的价格持续上涨,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因此,笔者呼吁我国监管部门尽快妥善介入“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管理,保护个人投资者的利益,维护金融稳定和国家安全。

一、“数字货币”或“数字资产”交易市场的由来

2008年11月,一位名叫“中本聪”的神秘人物在密码学秘密讨论组发表了一份研究报告《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 学会了创造虚拟货币,然后提出了比特币的概念,希望建立一个基于密码学而不是信用的系统,让任何达成协议的双方都可以直接支付,不需要第三方中介的参与。 电子支付系统。 比特币试图超越国家主权发行所谓的虚拟货币,不能被主权国家承认,因此它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货币。

比特币以“虚拟货币”的名义进入中国后,拥有更多的买卖双方,一些投资者将其视为一种“数字资产”进行投资。 自比特币火爆以来,国内各种山寨币“数字货币”“数字资产”相继涌现,多达数百种。 国产虚拟货币价格低廉且易于复制,只需修改比特币客户端代码的参数即可开发虚拟货币。 目前,国内虚拟货币已经形成了生产、交易、运营各个环节的产业链。 同时,国内这类虚拟货币鱼龙混杂,存在经营难以为继、开发商圈钱跑路、非法集资等风险。 然而,国内虚拟货币行业目前处于无人监管的“灰色地带”,这也为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行业的发展埋下了隐患。

一方面,虚拟货币的风险不在于虚拟货币本身,而在于大大小小的各种交易平台,花样百出。 近年来,平台跑路、倒闭、非法交易事件接连发生:2013年12月,浙江警方破获国内首例比特币诈骗案,500余人因比特币交易跑路受骗平台GBL,涉案金额2000万元; 美国监管机构关闭“丝绸之路”网站查封17万多枚比特币用于贩毒和洗钱……2015年4月,曾经辉煌一时的全球最大比特币交易所MT.Gox正式启动破产程序。 虚拟货币作为新兴的理财产品,交易规则不透明。 谁在发行,谁在“交易”,往往是未知数。 许多风险已经暴露。 这种自称为“自由货币”的货币也频频卷入洗钱、毒品等非法交易。

另一方面,从本土“数字货币”的兴起来看,更容易成为游资的炒作工具。 许多自发成立、无牌照、未注册的比特币交易网站背后的逻辑无非是“只能涨不能跌”,交易越活跃越好,手续费收入越多越好。 一些虚拟货币设计者的初衷不再公开透明,恰恰是“以鼓传花”的一己私利。 更值得警惕的是,国内“数字货币”可能成为非法集资、传销的工具。 近期,所谓“ICO”在地下市场盛行,亟需监管介入、监控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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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比特币交易平台及虚拟货币运营风险分析

(一)交易所违规风险

1.货币和资金管理风险。 资金的管理意味着平台是否会存在资金被挪用的风险,币的管理意味着是否会出现恶意损失。 这样的案例在美国已经发生过。 开发者持有大量的币,因此他们将成为这个山寨币最大的庄家。 一旦有足够的资金进入,银行家很可能会大量抛售。 一旦价格暴跌,或者庄家作弊的消息传出,这个山寨币的生命就走到尽头,当然也会有大量散户受害。 此外,一些交易平台还会与山寨币发行商勾结,从中获利。 2013年10月,注册于香港的GBL平台跑路,带走2000余万元; 自称在美国有账户的“Bitfloor”宣布价值25万美元的比特币被盗后,也在2013年4月宣布关闭交易,称“市场形势已经变得失控。”

2、财务杠杆风险过高。 金融行业的高杠杆意味着它可能导致高风险。 高杠杆投资引发的投资纠纷、企业倒闭、公司倒闭的案例不胜枚举。 早在1995年,拥有230多年历史、核心资本在全球1000家最大银行中排名第489位的英国巴林银行就宣告破产,此消息在当时的国际金融界引起强烈震动. 百年银行倒闭的原因是,霸菱银行旗下子公司霸菱期货新加坡公司因持有大量未受保护的期货和期权头寸而造成巨额亏损。 采用高杠杆风险投资,在期货市场追求投机收益,缺乏持仓限制和止损机制,是导致巴林银行倒闭的根本原因。 面对高杠杆的投资,一旦遇到风险,即便是巴林银行这样的百年跨国银行,也会瞬间面临倒闭,更何况是普通投资者。 因此,巴菲特有一句名言:切勿高杠杆投资。 然而,对于许多投资者而言,巴菲特的警告抵不过高杠杆的诱惑。 当越来越多的投资者进入高杠杆领域时,往往是市场风险暴露的转折点。 一旦行情反转,投资市场将血雨腥风。

3、做庄家的风险。 与比特币的发行方和交易平台分离的情况不同,我国“山寨币”等虚拟货币的发行方和交易平台往往是同一个人,“既是裁判又是运动员”。 对于投资者来说,风险是有增无减的。 山寨币与比特币最大的区别在于,经销商和交易平台作弊的空间很大,平台本身也容易存在隐患。 庄家要卖币,就用资金推高币价,吸引散户接单。 想买币,就把币价压低,低价带走散户的币。 一般来说,山寨币刚推出时价格会大幅上涨,但后期价格会大幅下​​跌。 所以能不能赚钱就看你接单早晚了。

4、违规操作风险。 一些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的备案资质多为电子商务或在线咨询。 但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金融股权交易成为其业务主体,甚至存在违规嫌疑。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十条规定,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证券。 但在“旭宝证券交易所”网站上,以虚拟货币为交易货币,以分持、股权分红等形式公开发行理财产品,并定期发起网上股东分红投票,涉嫌违规操作. 风险。

(二)虚拟货币违规风险

一、比特币的风险

对于比特币的风险隐患,早在2013年12月5日,央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后,央行就比特币当前存在的风险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认为:目前,公众对比特币的认识还不够充分,部分个人出于跟风或投机心理持有、使用和交易比特币。 如果比特币被定性为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其交易未被法律明确禁止,则可能存在以下突出风险:

一是投机风险较高。 比特币交易市场容量小,24小时不限价交易。 价格容易被投机者控制微信群推荐比特币违法嘛,波动剧烈,风险大。 普通投资者如果盲目跟风,很容易损失惨重。 同时,比特币相关交易市场仍处于自发状态,可能存在交易对手风险、资金安全风险、清算结算过程风险等。 投资者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洗钱风险较高。 由于比特币交易的匿名性和非地域性限制,资金流向难以监控,为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提供了便利。

三是被不法分子或组织利用的风险。 目前,全球范围内已出现利用比特币进行毒品、枪支交易等犯罪活动,相关案件已被查处。 同时,各个比特币交易网站的状况参差不齐。 部分网站未经依法注册,涉嫌非法经营;

2、其他虚拟货币的风险

比特币的快速发展引发了一大批模仿者,开发出一系列类似于比特币的新型虚拟货币。 目前,数十种不同的新型虚拟货币可以在各大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这些新型虚拟货币的原理与比特币基本相同,均由不同的虚拟货币算法支持,如瑞波币、莱特币等。 除了与比特币相同的风险外,它们还有以下更突出的风险:

一是信用风险。 新型虚拟货币是基于“算法”和内部人的相互信任。 如果不被认可,它本身就没有什么价值,甚至可能被市场淘汰。 法币是以国家信用和综合国力为基础和后盾的,尤其是黄金储备。 政府债务危机再严重,也能自然地被市场接受。 传统虚拟货币虽然没有国家信用基础,但都有企业作为发行主体的信用保证。 新型虚拟货币既没有国家信用基础,也没有企业信用保证,但具有支付功能和信用功能。 一旦遇到还款危机,可能一文不值。

二是市场操纵风险。 因为虚拟货币可以通过设置“矿机”来开采。 如果在某种虚拟货币不景气的时候,投入大量的资金去挖虚拟货币,在市场上以低价吸纳,当它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比例,比如超过15%,它有可能操纵整个市场。 操纵一个新兴的非比特币虚拟货币市场比操纵股市中的小盘股更容易。 普通投资者想在这样的市场赚钱是极其困难的。

三是流动性风险。 虚拟货币目前只是一种约定的货币。 如果发行人不能非主观地满足消费者的赎回需求,就会形成流动性风险。 虚拟货币的发行规模越大,出现这种风险的可能性就越大,同时,商业活动虚拟网络化进程的不断加速,也会进一步放大这种风险。 在虚拟网络中,一切商业活动都表现为货币信息的传递和部署。 网络中流动的不再只是货币现金,其代表的货币数量远超实际拥有的货币数量,极易造成经济泡沫。 此外,一些突发事件,如重大安全事故、不利的市场传言等,也会使消费者拒绝使用虚拟货币并要求赎回,从而引发流动性风险。

三、山寨币的隐患

定义虚拟货币(例如比特币和其他山寨币)的三个元素:

一、分配方式。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依赖特定的货币机构发行。 它们是基于特定算法通过大量计算产生的,是去中心化的发行方式。 每个不同的终端节点负责维护同一个账本,这个维护过程主要是通过算法对交易信息进行打包和加密。 但是,有些山寨币采用拉人头的方式。 用户每介绍一个人进入,如果这个人投资山寨币,上游介绍人就会得到一些山寨币作为奖励。

二、交易方式。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市场自发形成的碎片化交易。 规模形成后,逐渐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完成交易。 还有一些山寨币是自发自建的交易平台。

三、实施方法。 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本身就是在 Github 社区维护的开源程序。 其总量限制的参数和方法在开源代码中展示。 但是有些山寨币所谓的开源就是完全抄袭别人的开源代码,并没有使用开源代码来搭建程序,所以本质上和Q币是一样的,可以被人控制网站。

经过研究,我们认为山寨币存在以下突出的潜在风险:

(一)不正当的营销手段。 山寨币的营销需要遵循相关的商品营销法。 如果有法律依据,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特别是营销中违反《广告法》的虚假宣传,必须予以禁止,防止恶意炒作。

(2) 传销模式的风险。 一些山寨币通过金字塔计划传播,应该被禁止。 山寨币可用于流通、交易、投资行业,但不能用于传销。 在山寨币的推广过程中,动用了很多普通网友的力量。 首先,提前挖出的部分山寨币免费赠送给网友。 获得免费赠品的网友们希望自己的山寨币能够增值,于是不遗余力地在QQ群、微信群、论坛上发布消息,吸引更多人参与。 一旦有足够的资金进入,开发商很可能会套现。

(三)非法集资风险。 一些没有使用区块链技术的假币,比如Q币,是由中央机构发行的,还有一些币是通过自建平台进行交易的。 资金不在银行存管或第三方保管。 一旦发生信用违约,投资者将蒙受损失,其中蕴藏着较大的非法集资风险。

(4)非实名制风险。 部分山寨币理财在账户管理上没有接入实名制,账户实名制的落实是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 匿名或弱实名在账户被盗、支付被拒、身份被冒充等情况下,容易引发投资者与平台之间的纠纷。 实名制可以更好地保证交易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操纵市场风险。 一些设计山寨币的团队,在山寨币推出市场之前,自己组织起来,将山寨币总发行量的一部分据为己有,业内称之为预挖。 这个比例一般为5%~10%,极少数甚至达到90%。 山寨币营销推广后,如果山寨币上线交易市场,预挖的山寨币将逐渐被抛售,造成价格波动,违规操纵市场。

三、关于规范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行业管理的建议

在现代市场和金融体系中,货币是运行的基础,投资者是市场的主体。 如果交易平台不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监管约束的风险在所难免。 目前所谓的“数字货币”已经超出了网络游戏货币的范围,金融牌照也不适用。 这个过程中存在资金不受监管的风险。 针对近年来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行业的发展趋势,建立和完善统一的虚拟货币监管体系成为新的市场需求。

(一)严格依法清理虚假宣传

在新《广告法》出台背景下,各类交易平台要严格依法进行宣传推广。 对以“数字货币”、“数字资产”名义进行的违法宣传活动,要及时劝导、整顿和规范,对不合格的依法予以清理。

(二)禁止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传销和非法集资均属于刑事案件。 应取缔并及时取缔以“数字货币”或“数字资产”为名,以传销方式散播、挪用资金的非法集资活动。 刑法严厉打击借数字货币名义进行的金融诈骗。

(三)建立账户管理实名制和资金托管措施

无论是基于数字货币的交易平台还是数字资产交易平台,都应建立实名制的账户管理和资金保管方式,确保资金流向透明清晰,可监控可追溯防止资金外逃和洗钱事件。 .

(四)加强媒体宣传引导

对于数字货币,媒体需要加强宣传。 可以将数字货币的运作原理制作成动画宣传片等形式向大众形象生动地讲解,将一些炒作、盈利方式和相关案例普及给大众和大众投资。 提高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

(5) 节点管理和接口管理

由于网络化程度高,很多经营所谓“数字货币”的公司的注册地址与交易发生地和终端服务器不一致。 因此,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的管理不能仅由公司注册地进行管理。 交易发生地和终端所在地,应视为管理标准的节点和入口。

(6) 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目前,因“数字货币”交易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诈骗、跑路案件屡见不鲜。 当投资者与交易平台或理财平台发生纠纷时,大部分钱、币、文件都在平台手中。 往往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很难获得证据材料。 因此,有必要引入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当投资者或消费者无法提供证据时,平台将提供证据。

(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政府监管,更需要建立自律机制。 特别是要逐步形成行业惯例和标准,能够开发交易信息集中和分析系统,能够发现大量不合规交易。 通过这种自律机制,可以增加数字货币或数字资产从交易者到管理者的合法性和信任度,防止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用户和交易者通过虚拟交易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平台。

(八)加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当前,我国个人投资者迫切需要加强金融常识和风险管理方面的教育。 数字货币和数字资产的投资者也需要冷静的头脑。 不要盲目跟风,充分了解,量力而行,充分了解当前数字资产或数字货币交易市场存在的风险。 因此,投资者需要警惕披着数字货币或数字资产创新“外衣”的风险和骗局。

总之,虽然国外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将比特币列为“数字资产”或“数字商品”,但目前“山寨币”和“数字货币”交易市场的混乱状态不是投资,更多的是投机。 ,这一切都需要投资者和监管者保持足够的警惕。 真正的数字货币应该是由中央银行发行和管理的主权货币。 一个真正的交易平台是以公开、公平、透明为支撑的,而不是以虚假宣传和欺骗来吸引投资者。 在国际货币市场动荡之际微信群推荐比特币违法嘛,超国家主权的所谓“虚拟货币”进一步加剧风险,盲目无序发展可能毁掉数字货币、数字资产等新产品。 及时停止非理性炒作和传销,客观上会挽救数字资产和数字货币本身的发展前景。 对于投资者来说,如果市场变成高度投机的炒作市场,那可能是一场真正的灾难。 根据全球数字资产和数字货币发展进程,由央行主导发行数字货币并进行相关监管已成为大概率趋势。 我国逐步建立健全数字资产和数字货币的准入制度和运行规则势在必行。 (欢迎关注人民大重阳新浪微博:@人大重阳,微信公众号:rdcy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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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重阳)成立于2013年1月19日,是重阳集团董事长邱国根先生向母校捐赠2亿元人民币的主要资助项目设立教育基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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